各单位:
接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,2014年国家公派出国选派计划即将正式启动,2014年选派计划有如下重大调整:
一、从2014年起,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(含博士后)项目申报时间提前至1月,3月公布录取结果,留学资格有效期调整为1年(即截止于下一年3月);地方项目申报时必须提交邀请信,自2015年起留学资格有效期也将调整为1年;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不按期派出的人员,5年内将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。
二、从2013年11月1日起,派出手续的办理须通过国家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:办理同意派出函时需将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进行网上审批;公证后的协议书直接邮寄至留学基金委。
请有意申报201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教职工提前准备,相关信息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询(http://www.csc.637197.com/)。
国际交流与合作处
2013年10月30日